在陕西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注于劳动纠纷领域的律师——兰军伟,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成为众多面临劳动纠纷者的有力依靠。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他是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在长达16年的执业生涯中,他一直深耕于劳动法业务领域。
兰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领域堪称资深。他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中不乏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评价。
兰军伟律师不仅在案件办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他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推动着劳动法律律师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是甘肃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榆林大学实务导师,西安市创业导师。
在专业成果方面,兰律师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线装书局出版);公开发表文章《论标准工时制的司法认定标准》《关于当前各行业滥用承包合同方式规避劳动关系的类型及对策》等二十余篇。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兰军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中,苏某自2002年起到某协会工作,参与了该协会某杂志的创刊和后续编辑工作,但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进行了续签。苏某于2023年3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2月24日被告的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在沟通过程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确认苏某死亡经过,同意按照工亡的法定标准承担工伤待遇,单位支付了丧葬补助金5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由是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在申请工伤认定中被告知劳动关系不明确,要求中止认定程序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家属委托兰律师全程代理本案。
兰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给家属分析了案件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包括按照协议直接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风险等。为了尽快实现家属获得工亡赔偿的目的,兰律师采取多种途径推进的方式开展代理工作。他前往人社部门了解工伤认定的前期进展情况,得知工伤认定程序系单位申报,在调查程序中因单位对劳动关系有异议,人社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后,家属不了解法律规则,自己写了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兰律师在获知家属并未向人社部门提供过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文本后,积极与经办人员沟通,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同时,为了不拖延程序,他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主张工亡待遇。仲裁委以受害人受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代理律师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并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人社部门审阅后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最终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虽然单位提出了行政复议,但兰律师也同时提出了工亡待遇的一审诉讼程序。在一审诉讼中,双方围绕苏某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辩论,单位以其属于协会为由认为自己不符合用人单位的条件,双方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且苏某突发疾病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兰律师从劳动关系的多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辩论和阐述,始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
在陕西,如果您遇到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兰军伟律师会是值得信赖的选择,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