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的劳动纠纷法律事务中,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兰军伟。他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他是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这一重要职务。自执业以来,他就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
兰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领域堪称资深行家。他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其中不乏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在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他凭借出色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评价。
不仅如此,兰军伟律师还在行业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他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积极推动劳动法律律师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身兼数职,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咨询专家、西安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等。此外,他还是甘肃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榆林大学的实务导师,以及西安市创业导师。
在专业成果方面,兰军伟律师主编了《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线装书局出版)。他还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像《论标准工时制的司法认定标准》《关于当前各行业滥用承包合同方式规避劳动关系的类型及对策》《关于当前陕西省欠缴社会保险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探讨及实务操作技巧》《论社会保险争议的民事诉讼范围》等,这些成果都体现了他在劳动法领域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更能直观地了解兰军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在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中,苏某自2002年起到某协会工作,参与了该协会某杂志的创刊和后续编辑工作,但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日,双方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并在合同期满后续签。苏某于2023年3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2月24日,单位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沟通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确认苏某死亡经过,单位同意按工亡法定标准承担工伤待遇,支付了5万元丧葬补助金后,以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劳动关系不明确,需中止认定程序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家属遂委托兰律师全程代理本案。
兰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向家属分析了案件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如按协议直接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风险等。为尽快帮助家属获得工亡赔偿,兰律师采取多种途径推进的方式开展代理工作。他前往人社部门了解工伤认定的前期进展情况,得知工伤认定程序由单位申报,调查中单位对劳动关系有异议,人社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后,因家属不了解法律规则,自己写了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且家属未向人社部门提供过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文本。兰律师积极与经办人员沟通,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同时,为不拖延程序,他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主张工亡待遇。仲裁委以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兰律师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并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人社部门审阅后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最终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虽单位提出了行政复议,但兰律师也同时开启了工亡待遇的一审诉讼程序。在一审诉讼中,双方围绕苏某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了深入辩论, 单位以其属于协会为由认为自己不符合用人单位的条件,双方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且苏某突发疾病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兰律师则从专业的法律角度进行有力辩驳,充分展示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
总之,无论是兰军伟律师的专业背景、丰富经验,还是在实际案例中的出色表现,都证明他是处理劳动纠纷值得信赖的选择。